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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2013-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决定
2015-12-06 00:00 tybadmin 

各高等学校党委:

2013-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开展以来,各高校党委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认真进行民主推荐。在各高校层层选拔的基础上,经专家组认真审查评选,报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,决定授予山东大学法学院等105个集体“2013-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,授予山东大学鞠晗等269名同志“2013-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
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,发扬成绩,谦虚谨慎,再接再厉,顺应新形势新任务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取得更大的成绩。各高校党委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,努力营造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、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,为培养高素质人才,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。

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

2015年12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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